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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遴选公务员公告

信息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发布时间:2025-1-21      点击人次:650

  湖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202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湖南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省政府研究室决定公开遴选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省政府研究室文字综合岗位3名。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省各市州、县市区、乡镇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中央机关、省直机关设在市州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以后出生),文字综合能力特别突出的可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86年1月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
 
  6、中共党员。
 
  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公告发布后,晋升职级和法官、检察官等级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
 
  (一)推荐报名
 
  报名实行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
 
  报名时间:2025年2月6日至2月14日。
 
  报名方式:推荐单位将报名资料寄送或派人送到省政府研究室办公室(省政府二办公楼南栋109室)。
 
  报名人员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学历学位证书,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打印件或复印件;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文件。
 
  3、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4、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公务员身份的审批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5、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6、《省政府研究室遴选公务员推荐登记表》(推荐单位加盖公章)。
 
  7、本人独立完成或牵头起草、自己最满意的文稿。
 
  提交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遴选资格。
 
  (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
 
  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5∶1。如报考人数低于5∶1,则相应核减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省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省政府研究室根据报名人员个人情况及提供的文稿等相关资料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
 
  (三)笔试、面试及跟班考核
 
  1、笔试。根据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的情况,通知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遴选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3、跟班考核。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成绩进行排名,按照遴选职位1∶2的比例确定6名跟班对象,到省政府研究室跟班,期限初定1个月。
 
  (四)体检与考察
 
  实行差额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人数与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重点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1.公示。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根据考察情况、跟班考核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对象,不唯分取人。遴选对象在省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转任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确定为遴选对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咨询电话:0731-89990360。
 
  四、工作要求
 
  1、推荐单位要认真负责地做好推荐工作。
 
  2、所有参与遴选的对象必须服从遴选工作统一组织,服从跟班期间工作安排,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纪律。
 
  3、遴选工作在省政府办公厅党组领导下,由省政府研究室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笔试、面试及跟班考核,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组织体检、考察。参与遴选组织实施的工作人员要严守人事工作纪律,按遴选方案开展工作。
 
  4、省政府办公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31-89990396。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2025年1月20日